第四节 管道敷设
一、一般规定
(一)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土方工程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的相关规定。
(二)聚乙烯管道敷设时,管道允许弯曲半径不应小于25倍公称直径;当弯曲管段上有承口管件时,管道允许弯曲半径不应小于125倍公称直径。
(三)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敷设时,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管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管允许弯曲半径mm
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允许弯曲半径mm
(四)管道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或雨季施工时,应采取降低水位或排水措施,及时清除沟内积水。管道在漂浮状态下严禁回填。
二、 管道埋地敷设
(一)对开挖沟槽敷设管道(不包括喂管法埋地敷设),管道应在沟底标高和管基质量检查合格后,方可敷设。
(二)管道下管时,不得采用金属材料直接捆扎和吊运管道,并应防止管道划伤、扭曲或承受过大的拉伸和弯曲。
(三)聚乙烯管道宜蜿蜒状敷设,并可随地形弯曲敷设;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宜自然直线敷设。管道弯曲半径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不得使用机械或加热方法弯曲管道。
(四)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和垂直净距,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五)管道埋设的最小覆土厚度应符合本规程第4.3.3条的规定。
(六)管道敷设时,应随管走向埋设金属示踪线(带)、警示带或其它标识。
示踪线(带)应贴管敷设,并应有良好的导电性、有效的电气连接和设置信号源井。
警示带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警示带宜敷设在管顶上方300~500mm处,但不得敷设于路基或路面里;
2、对直径不大于400mm的管道,可在管道正上方敷设一条警示带;对直径大于400mm的管道,应在管道正上方平行敷设二条水平净距100~200mm的警示带;
3、警示带宜采用聚乙烯或不易分解的材料制造,颜色应为黄色,且在警示带上印有醒目、永久性警示语。
(七)聚乙烯盘管或因施工条件限制的聚乙烯直管或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采用拖管法埋地敷设时,在管道拖拉过程中,沟底不应有可能损伤管道表面的石块和尖凸物,拖拉长度不宜超过300m。
(八)聚乙烯盘管采用喂管法埋地敷设时,警示带敷设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并随管道同时喂入管沟,管道弯曲半径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三、入管敷设
(一)此适用于入管外径不大于旧管内径90%的入管敷设方法。
(二)插入起止段应开挖一段工作坑,其长度应满足施工要求,并应保证管道允许弯曲半径符合本规程第6.1.3条的规定,工作坑间距不宜超过300m。
(三)管道插入前,应使用清管设备清除旧管内壁沉积物、尖锐毛刺、焊瘤和其他杂物,并用压缩空气吹净管内杂物。必要时,采用管道内窥镜检查旧管内壁清障程度,或将聚乙烯管段拉过旧管,通过检查聚乙烯管段表面划痕,判断旧管内壁清障程度。
(四)插入敷设的管道应按本规程要求进行热熔或电熔连接,必要时,切除热熔对接连接的外翻边或电熔连接的接线柱。
(五)管道插入前,应对已连接好的管道的全部焊口逐个进行检查,并在安全防护措施得到有效保证后,进行检漏,合格后方可施工。插入后,应随管道系统对插入管进行强度试验和密性试验。
(六)插入敷设时,必须在旧管插入端口加装一个硬度较小的漏斗形导滑口。
(七)插入管采用拖拉法敷设时,拖拉力应符合本规程第6.2.7条的规定。
(八)插入管伸出旧管端口的长度应能满足管道缩径恢复和管道收缩以及管道连接的要求。
(九)在两插入段之间,必须留出冷缩余量和管道不均匀沉降余量,并在每段适当长度加以铆固或固定。在各管段端口,插入管与旧管之间的环形空间应采用柔性材料封堵。管段之间的旧管开口处应设套管保护。
(十)当在插入管上接分支管时,应在干管恢复缩径并经过24h松弛后,方可进行。
四、管道穿越
(一)管道穿越铁路、道路和河流以及其它管道和地沟的敷设期限、程序以及施工组织方案,应征得有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并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二)管道穿越施工时,必须保证穿越段周围建筑物、构筑物不发生沉陷、位移和破坏。
(三)管道穿越时,管道承受的拖拉力应符合本规程第6.2.7条的规定。
五、试验与验收
(一)一般规定
1、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安装完毕后应依次进行管道吹扫、强度试验和密性试验。管道的试验与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的相关规定。
2、开槽敷设的管道系统应在回填土回填至管顶0.5m以上,依次进行吹扫、强度试验和密性试验。
采用拖管法、喂管法和插入法敷设的管道,应在管道敷设预先对管段进行检漏;敷设后,应对管道系统依次进行吹扫、强度试验和密性试验。
3、吹扫、强度试验和密性试验的介质应用压缩空气,其温度不宜超过40℃;压缩机出口端应安装油水分离器和过滤器。
4、在吹扫、强度试验和密性试验时,管道应与无关系统和已运行的系统隔离,并设置明显标志,不得用阀门隔离。
5、强度试验和密性试验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强度试验和密性试验前,应编制强度试验和密性试验的试验方案;
(2)管道系统安装检查合格后,应及时回填;
(3)管件的支墩、锚固设施已达设计强度;未设支墩及锚固设施的弯头和三通,应采取加固措施;
(4)试验管段所有敞口应封堵,但不得采用阀门做堵板;
(5)管线的试验段所有阀门必须全部开启;
(6)管道吹扫完毕。
6、进行强度试验和密性试验时,漏气检查可使用洗涤剂或肥皂液等发泡剂,检查完毕,应及时用水冲去管道上的洗涤剂或肥皂液等发泡剂。
7、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强度试验和密性试验时,所发现的缺陷,必须待试验压力降至大气压后进行处理,处理合格后应重新试验。
第五节 管道压力试验
一、一般规定
(一)管道安装完毕,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吹扫工作,并在吹扫前编制吹扫方案。
(二)吹扫口应设在开阔地段,并采取加固措施;排气口应进行接地处理。吹扫时应设安全区域,吹扫出口处严禁站人。
(三)吹扫气体压力不应大于0.3MPa。
(四)吹扫气体流速宜不小于20m/s,且不宜大于40m/s。
(五)每次吹扫管道的长度,应根据吹扫介质、压力、气量来确定,不宜超过500m。
(六)调压器、凝水缸、阀门等设备不应参与吹扫,待吹扫合格后再安装。
(七)当目测排气无烟尘时,应在排气口设置白布或涂白漆木靶板检验,5min内靶上无尘土、塑料碎屑等其它杂物为合格。
(八)吹扫应反复进行数次,确认吹净为止,同时做好记录。
(九)吹扫合格、设备复位后,不得再进行影响管内清洁的其它作业。
二、 强度试验
(一)管道系统应分段进行强度试验,试验管段长度不宜超过1km。
(二)强度试验用压力计应在校验有效期内,其量程应为试验压力的1.5~2倍,其精度不得低于1.5级。
(三)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5倍,且最低试验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SDR11聚乙烯管道不应小于0.40MPa;
2、SDR17.6聚乙烯管道不应小于0.20MPa;
3、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不应小于0.40MPa。
(四)进行强度试验时,压力应逐步缓升,首先升至试验压力的50%,进行初检,如无泄漏和异常现象,继续缓慢升压至试验压力。达到试验压力后,宜稳压1h后,观察压力计不应少于30min,无明显压力降为合格。
(五)经分段试压合格的管段相互连接的接头,经外观检验合格后,可不再进行强度试验。
三、 严密性试验
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密性试验按国家现行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规定的密性试验要求执行。
四、工程竣工验收
(一)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工程竣工验收按国家现行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要求执行。
(二)工程竣工资料中还应包括以下检验合格记录:
1、翻边切除检查记录;
2、示踪线(带)导电性检查记录。